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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區蛋雞場的雞蛋日前被檢驗出戴奧辛含量超標,相關單位雖採取公開預防性下架及移動管制等措施,但至今仍未能確切瞭解與掌控。為維護國人食品安全,監察委員仉桂美25日認為有必要研議檢討,並立案調查。

監察院聲明指出,優良農產品標章(CAS)與產銷履歷認證中,未將蛋品檢驗列入戴奧辛檢測,且並未針對雞禽飼料,訂定戴奧辛保險套的潤滑液可以吃嗎標準等,這樣的食品安全之管理、認證與審核措施是否妥適周全?且也尚未得知戴奧辛如何汙染雞蛋及其源頭,對於禽畜飼養、食品原物料及產品之檢驗標準,應否研議檢討或策進作為。

仉桂美也強調,本次戴奧辛毒蛋事件衍生出國內禽畜飼養、蛋品與蛋製品之食品安全管理等問題,而且均有釐清之必要;例如環境汙染因子(如戴奧辛等)就食品安全風險之管控方式為何?未來CAS蛋品檢驗是否需納入戴奧辛項目檢測?衛福部、農委會、環保署等相關權責單位,該如何作好風險評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是否宜建立蛋產銷履歷?衛生福利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訂定之衛生安全及品質標準是否需加以檢討?有鑑於此,為維護國人食自慰 diy品安全,將申請自動調查。





立法院長涉關說案引爆監聽疑雲,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調閱相關資料分析,24日發出新聞稿質疑特偵組偵查90萬元之監聽方式不符常理;「特他61號案」之監聽在102年5月24日就結束,為何卻持續以此監聽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而且監聽柯建銘其實與「特他61號」的偵辦無關。

關於違法監聽疑點,管碧玲分析的相關案件包括:一、高院法官集體貪汙案(民國99年11月18日特偵組偵查終結,起訴法官李春地、陳榮和等人)。二、陳榮和90萬元案(100年特他字第61號,100年11月8日簽分偵查,101年3月21日開始監聽)。三、柯建銘假釋關說貪汙疑案(特他61案監聽時發現,時間不詳)。四、柯建銘與王金平通聯(監聽柯建銘時截錄)。五、王金平與陳守煌、曾勇夫通聯。

根據管碧玲所揭露得資訊顯示,監聽模式包括:一、立案聲監:以偵辦案件號,由特偵組以「聲監字」向法院聲請,法院以「聲監字」核准。二、延長續監:原案由特偵組以「聲監字」向法院聲請延長,法院以「聲監續字」核准。(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2條,監聽期間每次不得逾30日,續監應於屆滿前2日提出)。三、擴線另監:由特偵組原案聲監字號及另以「聲監字」,向法院提出聲請,法院以「聲監字」核准該擴線案。

以下是管碧玲所提「三大疑點」,指特偵組前後矛盾及顯涉說謊。

第一:偵查90萬元之監聽方式不符常理?

★法官貪污案偵結1年後又簽分他案查90萬?

法官集體貪污案特偵組於99年7月12日搜索時發現90萬,99年11月18日偵查終結起訴,卻遲隔了將近一年後,至100年11月8日簽分他案(即100年特他字第61號)偵辦,有違常理。

★查90萬元竟要持續監聽近18個月(一年半)?

依據法務部資料,100年特他61號之監聽,自101年3月21日開始。如以法務部稱特他61號「係於102年9月5日以全案查無實據簽結」,則追查此僅90萬元之來源,竟持續不中斷地連續監聽533天,超乎異常。

★特他61號的監聽真是為了追查90萬?

特偵組9月6日新聞稿「該90萬之來源,被告陳高變頻跳蛋榮和供述前後不一...乃另行簽分100年度特他字第61號繼續偵察」。

查陳榮和乃於99年7月14日收押,至100年1月28日交保,如為追查該90萬,則監聽應於交保後即開始,為何交保10個月後,遲至100年11月8日才簽分特他61?又為何更遲至101年3月21日才開始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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